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核查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信息的通知
教师函〔2020〕243号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,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0—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的通知》(教师〔2020〕124号)要求,我们对各单位报送的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形式审查,发现个别单位推荐工作存在校(园)长比例超标、信息不全、信息有误等问题。为做好下一步工作,各单位须核查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信息并再次上报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内容
1.校(园)长比例是否超标。校(园)级领导(包括正职、副职)的推荐数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,不得超过分配指标的10%。
2.候选人的信息是否完整。候选人所有信息均须据实填写,不得出现空白。
3.候选人的身份是否准确。实际从事教研员工作的人员,无论其工作关系在各级教研室还是挂靠在学校,均不能参加申报。
二、核查要求
1.严格按照文件规定,按程序核减校级领导(包括正职、副职)推荐数量,确保校级领导推荐比例不超过分配指标的10%。
2.完善所有候选人信息,据实将“职务”等信息补充完整。是校级领导的,须备注所兼任学科。
3.妥善处理核减指标。各单位根据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实际情况,自行决定处理本单位核减指标。实行替换和递补的,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,按要求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新递补人员的相关材料。
三、其他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按照实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对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信息进行核查。
2.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中原名师培育全周期,期间如果发现培育对象存在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问题,将按有关程序取消其培育对象的资格并全省通报。
3.各单位须在7月10日前将核查调整后的汇总表(见附件)报送至中原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。地址:郑州市经南三路12号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。邮编:450016。联系人:戢明,电话:0371-62005217,电子邮箱:jyshxjm@163.com。
附件: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信息核查汇总表